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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不愿意给我经济补偿金
作者: dzhding
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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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每满六个月辞退员工的应补发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是1999年5月份成立的,我是从公司成立时就进入贵公司的。2000年签了一年合同然后没有再续签。在******公司至今2007年3月8日已有7年10个月了。应付经济补偿金:3500.00*7.5共计26250.00元。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 当年合同所签内容在辞退员工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按此约定本人应该在公司给出辞退信后继续在公司工作三个月的规定应加发3500.00*3共计10500.00元人民币。
3. 根据公司工程奖制度,本人完成了***工程触摸屏软件的编制,协助***负责人完成新系统的软件编制和解决系统的一些旧的问题。以及本人负责的***项目的建设。其中张家口工程宜世通部门经理***曾承诺工程奖为8000.00元,其他两个工程没有明确工程奖金额。公司应给于现金奖励。
4. 对于公司在未给出正式的辞退信前私自扣押2007年2月份的工资应立即补发。并支付3500*25%的经济补偿金共4375.00元。
5. 从1999年5月份到现在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未交的话应立即足额补交。
6. 自从本人1999年来到***公司截止到现在出差中的节假日从未按劳动法里规定的按双倍工资发放过。应给于补回。
7. 根据工资条上工龄一栏所示,工龄应该是员工只要在公司上班,并且在公司没有倒闭或者破产就应该加发。按公司的规定一年应加100.00元人民币。但本人已经截止到现在的工龄已有7年多,但工龄工资却为500.00元。在2005年12月份为400.00。公司应给于补发。
回复: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不愿意给我经济补偿金
作者:
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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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不愿意给我经济补偿金
作者: 聂律师
03-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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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算一年,所以应该是八个月的工资。其他没什么问题,但是工龄补偿及奖金、加班工资举证很困难。
回复: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不愿意给我经济补偿金
作者: 劳动法咨询
03-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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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年限和是否支付加班工资以及是否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是由单位承担的。如果单位提供不出充足和合法的证据,法律将按照劳动者的主张仲裁或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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