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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安徽省滁州市康佳电子集团(电视机厂)工作已经快3年了,可是单位还未为我们买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我现在已尽怀孕,可是我们这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没有产假,要不就是忍受倒扣工资生孩子(而且时间也不能超过半个月),要不就是主动辞职!我们这好多姐妹都是主动辞职,因为要做月子呀!没有办法呀!而且我们当初进厂时交的保险金的条子现在也被厂里无辜收回了,也不知到为什么?因为我们康佳集团不和我们说,只让我们交回押金条子!
不知到有没有法律保护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呀!
我的心里真的很纳闷!
请知道的人解释详细些!
顺便把法律条款也附带上来和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处理!
谢谢了! |